

《沅陵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2012年修改)方案已由沅陵县建设局委托湖南省城市学院规划建筑研究院编制完成。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示,如对《沅陵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2012年修改)规划成果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沅陵县建设局或沅陵县规划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时间:2012年06月28日——2012年07月28日
电话:0745—4232298
来信请寄:沅陵县城乡规划管理局邮编:419600
调整原因:
《沅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是于2002年修编的,2004年通过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县城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引导控制下,县城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总体规划对我县的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随着近期城市的迅速发展,县城周边环境的日益改变,该规划已不太适应县城建设发展的实际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随着常吉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和张桂高速公路的修建,沅陵的交通格局发生较大变化,区位优势得到进一步提升,给沅陵县城的社会经济等各项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必须据此相应的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修改),以协调城市各项建设。
(二)产业园区用地的需要。因近期城市工业园区、社会公共设施和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原工业园区、社会公共设施、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不合理。
(三)原县城总体规划的城市功能分区、用地布局不尽合理。如以教育文化体育布局、商业与物流(市场)布局为主的城市功能布局和市政公用基础配套设施等规划都不适应现行城市建设和管理要求。
综合以上几点主要因素,我县急需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